1、物业区域临时用电管理规程1 目的规范临时用电管理工作流程,加强业户临时用电管理。2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公司对临时用电的管理。3 职责3.1 工程部机电维修人员负责业户临时用电的具体管理工作。3.2 行政部负责临时用电押金的收缴及退还工作。4 工作流程4.1 临时用电计划申请4.1.1 施工前,负责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和用电量大小,向客户服务中心申报临时用电审批表 。4.1.2临时用电审批表中应列明所使用电动设备的名称,功率和数量。4.1.3 客户服务中心指派工作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4.1.4 申请人或单位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操作人员每人一证,申请人无上岗证的,客户服
2、务中心一律不予批准申请。4.2 装置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4.2.1 凡施工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4.2.2 全部临时线路装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度表,施工配电箱(柜) 。4.2.3 装置临时线路须用绝缘良好的导线。 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壁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 2.5 米,户外不得低于 3.5 米。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4.2.4 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4.2.5 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胶皮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口装户圈,以防割破电线。4.2.6 安装完
3、毕的临时线路,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动。4.2.7 临时线路与设备,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大于 0.3 米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得低于 6 米。4.3 施工限制4.3.1 不影响楼宇机电设备的正常运作。4.3.2 不超出大厦供电负荷允许范围。4.3.3 噪音很大的电动工具,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执行,不影响业户的正常工作及休息。4.4 客户服务中心禁止以下行为4.4.1 乱拉乱接电线。4.4.2 超出设计负荷的临时用电,未经申请的临时用电。4.4.3 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的用电行为。4.5 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权限:4.5.1 有权劝阻或制止违章操作。4.5.2 有权对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随时进行检查。4.5.3 对不听劝阻的违章施工行为。可采取立即停止供电,以防止事故发生。4.6 临时用电计量4.6.1 临时用电单位按技术部规定量程安装合格计量用电度表。 由行政部开出票据,到财务交纳临时用电电费押金。4.6.2 电度表读数底数由管理中心报送行政部。4.6.3 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通知管理中心,将电度表读数报综合室计算电费,到财务交纳电费并退回用电押金。5 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5.1临时用电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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