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档案管理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车间)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二、各子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车间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本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各单位要设立技术档案
2、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在技术部门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办公室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本单位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四、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1、 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盘) ,由技术部门审查后及时归档。2、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3、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归档管理。五、 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1、 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2 、凡拟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 防止失密。 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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