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对检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设备满足规定要求。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设备。3 职责3.1 技术部负责检验、测量设备管理。3.2 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4 采购4.1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技术部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4.2 检验、测量设备由市场部组织人员进行采购。4.3 检验、测量设备购入后,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4.4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
2、料是否齐全。5 质量验收5.1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5.2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设备,由市场部负责向供方退货/索赔。6 登记技术部对检验、测量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设备管理台帐。7 发放使用部门到技术部办理领用检验、 测量设备手续, 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技术部进行变更。8 使用8.1 使用检验、测量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8.2
3、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8.3 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9 检定/校准9.1 技术部在每年制定检验、测量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9.2 当检验、测量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技术部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9.3 检验、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技术部确定。9.4 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技术部修改周
4、期检定、校准计划。9.5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技术部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9.6 技术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9.7 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技术部归档。10 标志管理本公司对检验、测量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凡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合格的设备加贴标志;不合格的不加贴。11 维护保养11.1 使用人员
5、对检验、测量设备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每周进行一次。11.2 精密、贵重、大型检验、测量设备和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检验、测量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应专人保管,专人维护保养。12 停用暂不使用的检验、测量设备,使用部门通知技术部贴停用标志。13 不合格处理13.1 检验、测量设备在使用时有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检定、校准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或超出规定极限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通知技术部。13.2 对由于检验、 测量和试验设备存在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而对过去进行的检测所造成的影响进行检查、追溯,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14 修理14.1 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检验、测量
6、设备,使用部门应报告技术部组织修理。14.2 修复的检验、测量设备须经检定、校准或检查,证明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15 报废检验、测量设备经过多年使用或因事故损坏致使无法满足检定、校准要求而又无法修复者, 标准物质超过有效期者, 由使用部门向技术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同意,报请总经理后,可给予报废。16 技术档案16.1 技术部建立并保存主要检验、测量设备的技术档案。16.2 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名称;(2)制造厂名称、型号和编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3)接受日期、启用日期、接受时的状态和验收记录;(4)目前存放地点;(5)制造厂提供的资料或使用说明书;(6)历次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和调试报告;(7)设备的损坏、故障、改进或修理记录。16 记录检验、测量设备管理台账检验、测量设备使用记录检验、测量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记录设备报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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