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队长安全职责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与本专业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指令,应熟悉贯彻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本专业的技术规范,掌握本专业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消除,审查所辖班组缺陷记录并每季签名,对领导批阅的有关安全文件和事故通报应在三日内传达至线路职工,按领导的批阅意见及文件通报要求具体落实并按时完成。2 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线路工作的同时,达到工作计划中有安全项目、生产过程有安全措施、安全教育有培训计划、工作总结有安全内容的标准。3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针对线路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
2、出对策及整改意见, 每月至少参加四次班组安全活动, 检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4 检查所辖班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保管和定期试验情况,参加线路事故调查,落实整改对策,监督对事故“四不放过”的执行情况。5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专业整改措施。深入生产现场,查禁各种违章,并按规定考核,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严肃三级验收制度,实现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最后验收三个环节到位。6 抓好线路职工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技术讲座、现场考问、技术问答,搞好线路生产的全过程管理。7 把好分管项目验收关,严格执行安全质量责任制和三级验收制。8 掌握各线路班组的主要骨干的配置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必须在一周内给予解决答复。 深入现场, 理顺本专业生产环节关系,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危及安全生产的立即解决,对上级下达的指示任务,二日内或按规定时间实施到位。9 完不成上述安全责任制及到位标准,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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