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入井验收制度一、新安装的大型固定设备,新布置完毕的工作面的设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二、验收工作由矿领导组织,由机电科长、机电工程师、安全科和机电科各组参加,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设备库负责办理交接手续,并将设备注册入帐。三、凡入井的机电设备,必须有入井凭证(如防爆合格证等) ,无证时井口不予入井,每一台入井设备必须台台完好,设备库要把设备检测数据、设备牌号、入井时间和一切有关数据建立卡片存入档案。四、负责安装单位必须做到:1、设备安装前要以图对件,校对另件是否齐全、牢固,且熟悉图纸,做到心中有数。2、大型部件下井时为确保人、件安全,施工单位写出规程,定出措施,上报安全科,待批准后,方可输送入井。3、施工时必须首先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特殊情况应配备特殊人员,施工前贯彻一切有关规程和事项。五、验收项目:1、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通风质量、固定设备硐室的工程质量、通风质量。2、机电设备的质量,按照有关条文进行逐一验收,包括电缆的铺设质量。3、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文明质量。六、验收后应写出验收报告,将先天性的缺陷注册入档,以利以后工作中注意。对验收发现问题,指定责任人限期整改。七、验收后将设备移交使用单位接管,使用单位自接管之日起对所有使用设备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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