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凡是在本公司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和班中喝酒.2.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留长发;4.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时须请示车间领导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5.禁止跨越运行中的设备,确因工作须跨越时要走跨梯6.凡在两米及两米以上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坚固的构件上并认真检查,防止安全带移位和
2、下沉。8.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桶、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带等)完好、齐全、定置摆放。9.生产区域禁止睡觉和非工作时停留,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10.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禁止随意操作设备。2.13 禁止在旋转设备擦拭和打扫卫生,加油。2.14 操作人员严禁跨越运输皮带、皮带运行中不准清理皮带滚筒及皮带下的积料。2.15 电机、减速机对轮防护罩牢固、齐全。电机要有接地线,禁止有明线头。设备检修前先停电,并在操作盘上挂“有人检修,禁止操作”安全警示牌。2.16 使用电动葫芦首先检查电器设备, 钢丝绳是否良好, 滑轮要加油检查,严防误操作现象发生。2.17 停车 4 小时以上的电器设备需要开车时,要电工测试绝缘,严禁在电气设备上冲水。2.18 检查电机温升时,必需手背触摸电机,以防触电。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