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车间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员应积极协助生产经理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活动,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根据岗位责任制分工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安全管理员必须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安全管理员应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掌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安全监察能力。第 2 条 根据要求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第 3 条 安全管理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必须深入现场
2、,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制止各种“三违”现象,经常检查各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认真收集和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监督实施整改效果。第 4 条 配合公司开展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参加实业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并监督各车间、各部门的隐患整改。第 5 条 参加公司有关规程、安全措施的审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第 6 条 有权制止三违,在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有权决定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第 7 条 参与安全标准化、标准化车间、职业卫生健康体系等安全专项活动,并完成公司赋予的相关安全责任。二、责任追究第 8 条 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或因此导致事故的,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及 唐村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办法 ,给予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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