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维护部部长的安全职责(一)在公司总经理及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其组织实施。及时纠正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三)负责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规定,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四)与公司签订部门年度安全责任书,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订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五)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设备安全生产标准、检修技术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有章可循
2、,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电力生产方针,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两措”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七)领导与支持部门的安全工作,每月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分析会;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保证活动时间和内容。组织与指导部门的安全活动。(八)负责督促监督部门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公司的反事故演习。(九)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主要设备缺陷,并督促和指导及时消除。定期组织设备状况分析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十)组织开展本部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例行工作;积极参与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各类安全活动;落实
3、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十一)负责组织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十二)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部门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十三)负责管辖范围内外委业务及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十四)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督促本部门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十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按需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建议和意见。(十六)组织制定生产期应急预案体系,督促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有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组织本部门按照年度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十七)组织部门设立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全面管理检查督促本部门日常消防管理、制度建设、资料完善,并监督日常消防工作的实施、考核。(十八)负责检修、技改质量的验收与后评价工作,对检修与技改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十九)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检修作业等危险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识别的风险组织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本安体系建设、实施工作。负责开展生产系统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和安全性评价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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