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部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3、负责审定全厂继电保护、防雷、防静电等设备的安全保护方案及方案实施监督, 审定全厂机动设备整定值, 定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实施情况。对设备及工业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管理监督。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4、负责组织本厂特种设备登记取证工作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度。5、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6、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安排修复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监督落实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7、负责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8、使用外借人员包括检修队伍和民工,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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