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一) 设备事故的定义和分类定义: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以致不能运行者,皆称设备事故。分类:设备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和损失大小,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设备事故1 设备发生事故造成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停车 4 小时以上 16 小时以下,主要设备单机停产 12 小时以上 48 小时以下,一般设备单停产 16 小时以上;2 事故设备修复费用在 1500 以上,1 万元以下者;3 由于设备事故引起动力供应中断,使主要生产车间停产 1 小时以上者。设备故障:造生产中断、设备损坏,并发生修复费用,但事故损
2、失和停产时间低于一般事故,称为设备故障。设备事故报告: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故障)工段必须立即向厂调度与设备组报告,由厂设备组根据事故大小、损失程度确定是否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抢修:1、 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操作者要立即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等)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工段领导报告。2、 现场检查后,事故所在单位(工段)必须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3、 参加抢修单位和个人都应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抢修,不得互相推诿,对抢修不力,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有关责任者,应与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责任,严加处理。4、 设备事故的分析:1 凡设备事故,均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
3、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复事故。2 一般设备事故由厂主管领导组织分析,有关人员参加,设备故障由工段段长组织分析,并整理好事故分析报告到厂设备组(事故分析报告必须包括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 。必要时工段可请专业人员参加分析。5、 事故原因分类1 使用操作不当;2 维护不周;3 设备失修;4 安全检修质量不高;5材料备件不良;6 设计制造不合理;7 自然灾害;8 破坏性事故;9 其他原因。(二) 考核办法1、 设备发生事故(故障)工段不及时向设备组报告扣款 20 元/次。2、 由于违章指挥, 强令工人
4、违章作业以及由于不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3、 由于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听从指挥,擅自跨工种操作设备,以及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应追究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4、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象,甚至嫁祸于人,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修不力,造成事故扩大,发生重复性的设备事故(故障) ,应对有关有人员从严处理。5、 工段对发生的设备故障,未在 3 天内组织分析扣款 30 元;分析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须重新分析,如不重新分析,按不及时组织分析论处。6、 经分析,属于责任事故的责任者,视其损失大小,对事故抢修的态度和对事故的认识,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留矿察看、开除矿籍等到处分及赔偿事故直接损失费的 10-20%。7、 对防止事故发生和抢修事故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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