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水井和提升泵房管理制度一、在值班长的领导下,进行泵房和集水井的运行、安全及报表工作。二、集水井的水位一般控制在 2.0-2.5m 之间,当水位在 1.5m 以下时应密切注意其变化,当水位低于 1m 时应立即停止运行水泵,确保调蓄水流量和水泵输送流量之间的平衡。三、进水潜水泵的开停车严格参照工艺调度单的内容安排,并按时巡视进水潜水泵的运行状态(观察电流、电压有无异常;水泵有无堵塞;有无异常声响;有无渗水和温度报警) 。四、泵站前后的粗、细集水井格栅除污机的运行必须遵循格栅除污机安全操作规程。五、人工控制的格栅除污机应注意格栅内外的液位差超过 30cm 时,及时运行格栅除污机直至水位差消除。或采用液自动控制消除水位差,或自动定时控制格栅除污机,在泵机停止运行时,必须切断控制回路,避免设备空转。六、格栅除污机清捞的污物应及时运至堆放地点。七、自动定时控制的格栅除污机应定时巡视检查,发现事故苗子必须及时向中控室和值班长汇报,并按程序停机处理。八、运行值班人员应保持集水井区域的清洁。九、 运行值班人员应作好运行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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