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3.100.99D98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 32642018煤矿在用竖井提升系统防坠器安全检测检验规范2018 - 06 - 01 发布2018 - 07 - 01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安、荀明利、张盛敏、宋宪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煤矿在用竖井提升系统防坠器安全检测检验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在用竖井提升系统防坠器检测检验的一般要求、 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2、检验方法、检验、判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煤矿在用竖井提升系统中使用的制动绳防坠器和木罐道防坠器的定期检测检验、 新安装投运前、大修后及交接验收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MT 355-2005 矿用防坠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煤矿安全监察局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提升钢丝绳悬挂罐笼,传递提升动力的钢丝绳。3.2缓冲绳提升钢丝绳或连接装置断裂后,吸收下坠罐笼的动能,以保证罐笼制动过程平稳的钢丝绳。
3、3.3制动绳在防坠器起作用时,供其抓捕机构捕捉的钢丝绳。3.4空行程时间提升钢丝绳或连接装置断裂到抓捕器接触制动绳或木罐道的时间。4一般要求4.1待检防坠器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并处于运行状态,或经调试拟投入使用,防坠器各部件、配套装置齐全。4.2罐笼及防坠器应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出厂合格证。4.3检测时间所用仪器设备的分辨力不低于 0.01 s、误差不大于0.01 s;检测距离所用仪器设备的分辨力不低于 1 mm、误差不大于1 mm;检测制动减速度所用仪器设备的分辨力不低于 0.1 m/s2、准确度不低于 2 级。仪器设备使用及检测检验环境条件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5
4、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5.1检验项目煤矿在用竖井提升系统防坠器检测检验项目包括不脱钩试验、 空载脱钩试验和重载脱钩试验, 试验前进行检查性检验,脱钩试验后进行脱钩试验后的检查。5.2技术要求5.2.1检查性检验5.2.1.1制动绳防坠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防坠器的楔子露出长度、制动绳应符合设计要求;b)运动部件灵活;c)缓冲器不松动;d)缓冲绳进入缓冲器之前的一段无卡绳现象,不受到阻碍;e)抓捕器在罐笼上的安装牢固,导向套和抓捕器同心;f)抓捕器的零部件齐全完整,各转动和滑动的部位无杂物影响其动作;g)制动绳处于张紧状态;h)放松提升钢丝绳时,楔子紧靠在制动绳上,弹簧行程不大于最大行程的 2/3;
5、i)再次提起罐笼时,弹簧能够恢复试验前的状态,楔子露出长度、弹簧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2.1.2木罐道防坠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试验区罐道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b)运动部件灵活;c)插爪在罐笼上的安装牢固;d)抓捕器的零部件齐全完整,各转动和滑动的部位无杂物影响其动作;e)放松提升钢丝绳时,防坠器插爪紧贴罐道木;f)再次提起罐笼时,弹簧能够恢复试验前的状态,插爪与罐道木之间的距离恢复试验前的状态。5.2.2不脱钩试验5.2.2.1放松提升钢丝绳时,制动绳防坠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抓捕器沿制动绳下滑的距离不大于 40 mm;b)缓冲绳无抽出现象;c)楔子在制动绳上不产生位移。5.2.2.2木罐
6、道防坠器下滑的距离不大于 200 mm。5.2.3空载脱钩试验5.2.3.1制动绳防坠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脱钩罐笼制动后,罐笼脱钩前后相对制动绳的下滑距离不大于 100 mm;b)罐笼脱钩前后,缓冲绳无抽动;c)罐笼相对井架的下降距离不大于 200 mm;d)空行程时间不大于 0.25 s。5.2.3.2木罐道防坠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罐笼相对井架的下降距离不大于 400 mm;b)空行程时间不大于 0.25 s。5.2.4重载脱钩试验5.2.4.1制动绳防坠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脱钩罐笼制动后,罐笼脱钩前后相对制动绳的下滑距离不大于 100 mm;b)罐笼脱钩前后,缓冲绳应有抽动,抽动长度不应大于罐笼相对制动绳的下滑距离;c)罐笼相对井架的下降距离不大于 200 mm;d)空行程时间不大于 0.25 s。5.2.4.2木罐道防坠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罐笼相对井架的下降距离不大于 400 mm;b)空行程时间不大于 0.25 s。5.2.5脱钩试验后的检查5.2.5.1脱钩试验后,制动绳防坠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罐笼、防坠器、缓冲器等恢复正常状态;b)制动绳拉紧,恢复正常状态;c)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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