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底内容:一般要求:1施工前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整体提升脚手架专项方案,待专家论证、审批完毕后方可实施;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批好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2所有作业人员均属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应将所有人员上岗证报项目部备案。要求所有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严禁酒后作业,作业时严禁追逐打闹。3施工前所有进场材料、构件和设备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并将各合格证报项目部备案,严禁使用不合格品。4作业人员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专业要求:一、整体提升脚手架架体结构构造如下:架体高度不应大于 5 倍楼层高;架体宽度不应大于 1.2m;直线布置
2、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 7m;折线 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 5.4m,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 110m2.二、整体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 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 1/2。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附着支承结构部位设置与架体高度相等的与墙面垂直的定型的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应采是桁架或刚架结构,其杆件连接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并应与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结构构成有足够强度和支撑刚度的空间几何不变体系的稳定结构。竖向主框架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竖向主框架可采用整体结构或分段对接式结构。结构型式应为竖向桁架或门型刚架式等。各杆件的轴
3、线应汇交于节点处,并应采用螺栓或焊接连接,如不交汇于一点,必须进行附加弯矩验算。2、主框架内侧应设有导轨;四、在竖向主框架的底部应设置水平支承桁架,其宽度与主框架相同,平行于墙面,其高度不宜小于 1.8m。水平支承桁架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桁架各杆件的轴线应相交于节点上,并宜用节点板构造连接,节点板的厚度不得小于 6mm;2、桁架上下弦应采用整根通长杆件或设置刚性接头。腹杆上下弦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3、桁架与主框架连接处的斜腹杆宜设计成拉杆;4、架体构架的立杆底端应放置在上弦节点各轴线的交汇处。5、内外两片水平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应设置水平支撑杆件,各节点必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6
4、、水平支撑桁架的两端与主框架的连接,可采用杆件轴线交汇于一点,且为能活动的铰接点;或可将水平支撑桁架放在竖向主框架的底端的桁架底框中。五、附着支承结构应包括附墙支座、悬臂梁及斜拉杆,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竖向主框架所复盖的每一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2、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3、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4、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二个或应采用弹簧垫片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长度不应少于 3 扣,且不得小于 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 100mm100mm10mm;5、附墙支座支承在建
5、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但不得小于C15。六、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 2/5,且不得大于 6m。七、 物料平台不得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部位和各结构构件相连,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建筑工程结构。八、当架体遇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需断开或开洞时,断开处应加设栏杆和封闭,开口处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九、架体结构应在以下部位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1、与附墙支座的连接处;2、架体上提升机构的设置处;3、架体上防坠、防倾装置的设置处; 4、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架体平面的转角处;6、架体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7、其它有加强要求的
6、部位。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不应低于 2000 目/100 cm2,且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 1.2m 高的防护栏杆和 180mm 高的挡脚板;3、作业层应设置固定牢靠的脚手板,其与结构之间的间距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的相关规定。十一、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具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装置。十二、 防倾覆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倾覆装置中必须包括导轨和两个以上与导轨连接的可滑动的导向件;2、在防倾覆导向件的范围内应设置防倾覆导轨,且应与竖向主框架可靠连接;3、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最上和最下两个导向件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 2.8m 或架体高度的 1/4;4、应具有防止竖向主框架倾斜的功能;5、应用螺栓与附墙支座连接,其装置与导向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 5mm。十三、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个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都必须起作用;2、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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