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安全监理细则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本项目使用的塔吊的进场报审、安、拆及顶升等监理要求,编制本细则。一、工程概况:1、机械配置:本工程配置 6 台塔吊,两个标段各 3 台。2、项目名称:蒲家经济适用房二期及公租房项目。3、项目地点:工程位于鄞州区高桥镇蒲家村,地块北面到规划道路,东临新丰路,南至规划高桥南路,西面为规划河流。4、组成规模:地块内规划河流北侧设置有中心菜市场一座及配套用房,规划河流南侧为经济适用房及公共租赁房。该地块总用地面积 51742,总建筑面积 129204 。划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为 1#、2#、3#、4#楼、社区配套综合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
2、积 6654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57516 、地下建筑面积为 9026 ;标段为 5#、6#、7#、8#、9#、10#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6266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47652 、地下建筑面积为 15010 。5、结构类型:本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1#、2#、4#为 18层剪力墙结构;3#、5#为 14 层剪力墙结构;6#、8#、10#为 11 层框架结构;7#、9#为 10 层框架结构;一幢 6 层的社区配套综合楼;地下室 1 层。6、工程造价:标段造价约 16165 万元,标段造价约 17215 万元。7、计划工期:标为 764 日历天,标段为 694 日历天。
3、8、质量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甬江杯”。9、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施工单位: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标) 、中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标)监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宁波中鼎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二、监理依据1、根据国务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3、依法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及其有关附件;4、业主、监理和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件和其它文字
4、记载,监理单位发出的安全监理指令等,均为安全监理依据的补充。三、安全监理机构及人员1、我方指定俞伟孝监理工程师兼职安全监理,负责本项目安全监理的有关工作。2、现场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要点:事前审定:按有关规定把好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等工程资料的审核关。不得签署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条件不具备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事中告知: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施工承包方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工程暂停及报告:工程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施工单位拒
5、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报告。四、塔吊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和措施塔吊安装、拆除和顶升前1、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前,应编制专项拆装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多塔使用方案,方案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按方案实施安装、拆除和鼎盛。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应同负责安装、拆卸的安装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签署安全生产协议。2、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单位(包括生产厂家)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审查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类人员 (A、B、C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操作人员(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司机、指挥人员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
6、操作资格证。3、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进行检查认真检查塔式起重机产品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4、施工企业在确定施工起重机械安、拆及顶升的具体时间后,必须在施工前将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表及时将报送备案机关单位并通知监理单位;5、塔吊整体安装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塔吊桩、基础承台的原材料(钢筋、砼试块)检测报告和施工技术资料齐全。塔吊安装、拆除和顶升时1、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顶升是否按已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具体执行;2、安装、拆除和顶升前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作业。3、审核安装拆除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做到与告知表上的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人证相符。4、安装、拆卸和顶升作业前,必须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需本人签字;5、安装、拆卸和顶升时应设置警戒区,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护措施。6、安装、拆卸和顶升各工序应定人、定岗、定责,专人统一指挥。7、塔吊安装属高空作业,危险性较大。因此,要求安装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作业时穿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负责塔吊安拆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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