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设备安全操作规定1 叉车须有受过国家法定机关专门训练并持有有效证件者方可驾驶,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严禁酒后驾驶。2 叉车驾驶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机动车交通规则。3 工作前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作系统、升降系统、音响、信号、刹车机构等一定要完好可靠,否则严禁出车。4 行驶速度在厂区内不得超过 15KM/h,在厂房内出入门或倒车不得超过5KM/h。5 叉车不得超负荷使用。6 铲吊物品必须依据形状重心放置平稳,其高度不得妨碍司机视线,宽度不得超过车身,最大外廓尺寸两侧各 500mm,伸出车身前方的长度不得超过 500mm。7 叉车行驶时必须将升降架向内倾斜 10-15。叉子离地面 300mm,不许超过 500mm。8 提升货物时只许叉车在不运动时进行,同时禁止人员在提升物品下方站立和通过。9 严禁任何人在叉车或货物上随车行驶。10 铲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