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施管理制度1 范围1.1 凡在化工生产岗位中的温度计、压力表,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护泄压装置、低压真空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气设备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静电避雷防护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及企业生产厂的一般安全设施,如:安全梯、走台、取样台、护栏、盖板和安全门等均属安全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整、灵敏好用。2 管理分工2.1 安全环保部对各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管理部门有监督职责。2.2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防静电装置、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和电气方面的
2、安全保护装置,如避雷设施等均由设备部负责监督管理。2.3 凡生产中的灭火装置,如灭火器、喷淋、洗眼器等由所在单位管理。我厂所用灭火器每三年进行一次更换。2.4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保护个人的安全器具,如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和长管式面具等,均由使用单位管理。2.5 凡生产厂内一般安全设施和消耗性、破坏性安全装置,如安全梯、护栏、防爆膜等,均由生产厂负责管理。2.6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2.7 安全装置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都要建立档案,纳入设备升级项目进行考核,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2.8 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对所管的安全装置进行定期检查
3、和校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校验结果载入档案备查.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设备,必须经主管部门或安委会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9 破坏性及消耗性安全装置,使用后要及时安装。2.10 工艺机械设备、施工等条件变更时,安全装置必须随之变更,使之符合实际需。2.11 凡安全装置不好用,应及时修复,修复不好时,应逐级上报。2.12 安全设施的备品备件购置时,由生产厂提出计划,安委会审核,有关部室负责购。2.13 安全设施的性能检验工作,原则上大修期间进行,由生产厂纳入检修计划中,检验和性能验证时,由生产厂负责,有关部室协同安全人员共同确认2.14 安全装置除专职维护人员外,其它
4、人员一律不准乱。3 维护和检验3.1 各种安全设施,由所在单位负责使用,维护保养。3.2 日常、检查、维护由当班操作者负责,每班检查一次,发现异常要做好记录,并立即报领导处理。3.3 各生产厂专职安全员,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做好记录,并立即报领导处理确保设施灵敏好用。3.4 每年大修期间,必须把容易损坏、腐蚀、生锈塞堵等现象的安全设施进行拆检,确认设施灵敏好用。3.5 可燃气体检测器。每季调校一次,安全阀每年至少调校一次,防雷、防静电设施,每年都必须做一次阻值测定,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3.6 安全设施的使用,每次拆检,调校都要有确认签字,否则无效。3.7 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就按有
5、关安全设施使用维护及管理规程执行。4 防护器具的选择与保管。4.1 根据作业性能及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4.2 氧气呼吸器用于事故抢救,长管式面具用于有毒检修作业,用过滤面具用于生产操作的备用防护器材.,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 16,有毒气体含量高于 2(V)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严禁使用口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4.3 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训练,熟知面具结构性能及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4.4 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均需认真检查,过滤式面具、过滤罐每两个月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4.5 使用隔离式长管面具,应将呼气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
6、,有专人监护,严禁挤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 20 米,否则,应强制通风。4.6 长管式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均应进行气密性和外观检查,根据情况进行清洗;保持清洁,在闲置不用时,每月进行一次上述检查。4.7 空气呼吸器的气瓶压力应保持在 1.5 兆帕以上,并严禁与火源接触,严禁与油脂、高温取暖设备接触。4.8 空气呼吸器要经常检查,每次用前要周密检查,用后要周密检查和清洗,库存没有使用的空气呼吸器,每三年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项目按空气呼吸器有关检查规定进行。4.9 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在干燥、清洁、温度适宜无日光直射且便于取用的处所,应专人保管。4.10 生产厂、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保管,接班严格交接。4.11 个人使用保管的各种面具应建卡装册, 严禁携带回家或挪作它用,并要定期检查。4.12 安全带使用前要细心检查,使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强度下降,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检查。4.13 绝缘手套、胶鞋、绝缘棒、绝缘垫、绝缘台等常用绝缘工具,要定点存放,专人保管,保证绝缘良好。4.14 常用电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绝缘工具以及电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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