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力容器(管道)使用管理及定期检验制度一、加强压力容器(管道)的使用、操作、维护、维修及检验等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压力容器(管道)安全运行。二、 只有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允许使用和操作压力容器 (管道) 。三、操作人员要切实执行岗位责任制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四、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重点检查贮罐液位压力,温度及各关键阀门是否处于规定状态,严禁超液位、超压、超温运行,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并做好运行记录。五、运行中压力容器(管道)不得超过规定压力,当罐压接近最高压力时,应采取降温措施,冬季采取保温措施,防止压力容器(管道)易存水部位冻堵。六、压力容器(管道)应按规定坚持排污,一般应在进液后
2、 1?小时排污一次,再次排污时间应根据液化石油气含水及污物情况确定。七、保持安全附件安全,灵敏可靠,定期检验。八、经常对压力容器(管道)及其附件进行外表面维护和保养,要定期对玻璃液位计排污,和对不经常开启的门进行活动,禁止带压对受压部件进行修理和坚固。九、罐区运行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有人在岗掌握和检查罐区情况,应严格交接班制度。十、罐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清理罐区内的杂草、杂物。十一、运行的贮罐、管道、设备等各零部件必须齐全,仪表灵敏、阀门开关灵活不漏气。十二、贮罐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修和校验,确保灵敏可靠,运行贮罐和管道安全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安全阀起跳压力应不超过设计压力。安全阀失灵的贮罐严禁使用。十三、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完好齐全,并定期检查。贮罐进液时要控制流速不大于 3m/秒,以防产生较大静电。十四、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值班人员均不得离岗,采取救灾措施,并听候统一指挥。十五、认真做好记录。十六、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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