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氯充装和钢瓶检验资料保管制度1、液氯充装的原始资料包括“液氯钢瓶充装原始记录”、“液氯充装前后验瓶记录”“液氯钢瓶复称记录”。2、液氯充装的上述原始资料按月记录(每月 26 日日至次月 25 日) ,完成一个月记录后,由充装人员将上述原始记录交液氯充装站站长。3、站长对每月收集的原始资料应即时安排人员进行清理,并按检查和充装的时间顺利,分册按月进行装订,并登记归档。4、充装的原始资料保存日期为一年,欺瞒后的资料由充装站自行销毁。5、液氯钢瓶的资料分为两大类:即制造厂资料、使用证资料为一大类;检验资料属第二大类。6、制造厂的出 厂技术资料包括:制造质量证明书、制造合格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检
2、证(若无此证,在质量证明书上必须有质监章) ,这是新钢瓶第一次送检时必须交齐的资料。另外必须有使用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使用(许可)证书。7、属自有钢瓶和产权转移钢瓶,第 6 条规定的资料由检验站分台整理归档。8、钢瓶的第二大类检验资料包括:“液氯钢瓶检验记录”、“气瓶检验报告书”、“气瓶判废通知书”、“钢瓶附件检查记录”、“钢瓶附件合格证书”。9、属自有和产权转移钢瓶,检验资料中除“气瓶判废通知书”不分台归档,其余资料均归该钢瓶的分台档案。其中:“钢瓶配件合格证书”应附于“钢瓶附件检验记录”上,使每一次的附件合格证与检验记录相对应。10、“气瓶判废通知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单独存档,另一份送送检单位,若为本单位产权送设备主管,作申请报废依据;若为产权转移钢瓶送销售部转产权单位;11、 产权转移的检验资料单独按年归档, 检验站只向送检单位出具“气瓶检验报告书”。12、属自有或产权转移钢瓶的单台档案,其保管期限为钢瓶使用年限。钢瓶报废,检验站方能销毁该瓶的单台档案。13、不属于单台档案的其他检验资料,判废通知书属按年归档的资料,检验站也妥善保存,其保存期限为钢瓶的一个检验周期,即两年。超过两年由钢瓶检验站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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