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一、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二、每年至少一次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载荷试验,并按足额速度进行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三、月检至少检查下列项目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或部件是否有效。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是否正常;4、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规定标准的损伤;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四、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3、安全联锁开关等是否完好。五、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起重机的安全附件,应保持起重机的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六、当超重机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的自然灾害,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事故,停止使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经过重大维修改造等情况,应当经过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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