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氮气瓶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一、 储存氧气瓶、氮气瓶库房必须经环保、公安消防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的批准。二、 气瓶储存间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房门窗均需向外开,以便人员疏散和泄爆。 储存间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 以减少爆炸事故发生时的损坏。三、 储存气瓶的房间必须是单层建筑,其高度不应低于 4m。屋顶应为轻钢结构,并均应有天窗或自然排风筒。四、 对入库的气瓶,必须细致地的瓶检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样、字色、色环是否与入库单据相符。五、 检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气瓶外表面有无影响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检查瓶阀有无泄漏。六、 气瓶入库后应严格按气体的性质、公称工作压力及空、重瓶分类存放于指定的栅栏里,用可移动的铁链将栅栏口拦住。七、 气瓶在库房内就摆放整齐,并留有适当宽度有通道、明显的“禁止烟火”等各类安全标志。在库房的固定地点应备有专用灭火器、灭火工具等。八、 长途运输气瓶应做到文明装卸、妥善固定、分类装运、禁止烟火、悬挂标志。九、 夏季运输气瓶,为避免阳光照射,车上必须具有遮雨遮阳设备。十、 气瓶属化学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有危险品运输标志,以引起过往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十一、 司机与装卸、押运人员均须明确所运气体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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