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设施管理规程1 目的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程。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等。3 职责产品制造部、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4 内容4.1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为承压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4.2 特种设备的申购、选型及验收4.2.1 特种设备供应商的选择
2、4.2.1.1 公司购置的特种设备,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的单位;4.2.1.2 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 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4.2.1.3 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4.2.2 特种设备的申购及选型按设备管理规程 (SMP-EMED001)执行。4.2.3 特种设备的验收4.2.3.1 开箱验收:特种设备到货后,物料部通知设备部,由设备部会同特种设备
3、的供应商进行验收,包括设备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零配件、附属仪表仪器、随机备件、工具等;设备部应当仔细逐一核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并填写开箱验收记录,作为设备安装资料的一部分归档;4.2.3.2 开箱验收后,物料部应办理入库手续;设备部应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规则统一进行编号及将原始技术资料归档;4.2.3.3 特种设备的最终付款验收按订购合同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由使用部门及设备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共同验收,最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4.3特种设备的安装与校验4.3.1特种设备的安装4.3.1.1 特种设备安装
4、前,设备部必须向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及备案;4.3.1.2 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的审核工作:安装单位必须由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资格的单位;4.3.1.3 在新购置的特种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提供的有效证件为: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保证体系资料(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4.3.1.4 供应商需同时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设备部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
5、工;4.3.1.5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4.3.2校验4.3.2.1 安装(或大修、改造)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4.3.2.2 检验合格后,设备部或使用部门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4.3.2.3 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部门或设备部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4.3.3设备安装时,由设备部或使用部门监督设备供应商依法合理安装;设备启用前,应由特种设备厂商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4.4使用与管理4.4.1特种设备的使用4.4.1.1 特种设备经监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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