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露天作业起重机械、班后及大风天气刹车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保证露天作业起重机班后及在大风天气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具体要求2.1 备有露天起重机的单位,负责安全的领导,每月组织人员对所属吊车的刹车装置及铁鞋进行检查,失效损坏的夹轨器,锚定装置及及时报动力科维修,铁鞋破损的要更换,并有记录,以备检查。2.2 备有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在班中因故下车要和吊车指挥人员讲明下车事由,并用铁鞋把车刹好。2.3 中午休息及下班后,当班司机要督促吊挂指挥人员(无指挥工的,由司机自己动手)按规定把吊车刹好,铁鞋一定要刹紧,有锚定装置的,把锚定定好,确认无误后,方可下班离岗。2.4 遇有大风警报,各吊车司机
2、督促吊挂指挥人员按规定,做好防风加强工作。2.5 在工作途中,突遇大风,吊挂指挥人员应果断采取防风措施,确保吊车安全,司机要服从吊挂指挥人员的指挥,方可离开岗位,更不可采取极端措施。2.6 各吊车防风第一责任人为当班司机(指班后) ,司机必须加强责任心,不允许在未做好防风措施后,就下班离岗。2.7 遇有大风天气,安保科应组织动力科及有关车间对露天作业的起重机逐台进行检查,并有记录以备检查。3.处罚规定3.1 各单位每月对所属吊车检查无记录或未组织检查,处罚安全主任 200元。3.2 动力科接到维修书面通知未及时维修处罚责任人及主管科长各 200 元。3.3 当班司机在未做好防风措施后就洗吧离岗,处罚当班司机 200 元。3.4 吊车未按规定刹车(班后) ,处罚当班司机及吊挂指挥人员各 500 元。3.5 大风天气,安保科未组织人员对吊车进行检查,处罚安保科领导 200元,安保科通知检查未到人员处罚 200 元。3.6 因工作不负责任,疏忽责守,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