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1、加强本站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储罐、残液罐等,含安全附件以下同) 、压力管道(本站的工艺管道,含安全附件,以下同)的使用管理和定期检验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2、档案管理人员结合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至少包括:2.1 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监检证书、装箱单等;2.2 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监检验收资料;2.3 修理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2.4 定期检验报告给予检验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2.5 压力表、安全阀、接地电阻等安全附件的检定、检测、修理、更换记录和资料;2.6
2、有关事故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以及报废报告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帐,台帐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主要参数、购置时间、启用时间、使用登记证号、注册号码、历次检验情况等。3、站长负责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严禁使用。4、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保、会排除故障) ,同时要明白设备上安全附件的作用和操作步骤。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消除冒、滴漏现象并做好防潮、防腐、防晒、防冻防静电等相关工作。5、站长负责对本站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山东省特检院菏泽分院)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得使用。6、设备管理人员结合安全员每月至少对本站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检周期以检测机构规定的检验周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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