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设备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第二章 设备使用规定第三条 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第四条 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第五条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第六条 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
2、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第七条 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第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第九条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十条 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第三章 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科每年 12 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 ,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
3、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第十二条 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第十三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第四章 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第十四条 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第十五条 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第十六条 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第十七条 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
4、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第五章 新增设备管理第十八条 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 ,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第十九条 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后, 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第二十条 新生产设备的验收。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 ,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第二十二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第二十三条 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第二十四条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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