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渡乡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
2、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4、
3、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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