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档案的种类和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氧气充装站。2. 内容与要求2.1 档案管理的范围:2.1.1 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和标准,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文件。2.1.2 建站文件资料。2.1.3 各类设备、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安全附件的原始资料、台帐及检验、检修资料。2.1.4 自备气瓶及托管气瓶档案、台帐。2.1.5 气瓶充装过程中的各种记录台帐(收发记录、充装前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气瓶的送检记录、信息反馈记录、职工培训、复训及安全技术教育记录、会议记录等)2.2 归档管理办法:2.2.1 充装前检查记录、充装过程中各种检查记录,每月装订归档一次
2、。2.2.2 其余档案资料各部门每半年归档一次。2.2.3 档案资料移交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2.3 档案资料的保管:2.3.1 各类资料均需建立目录台帐,并分类存放,明确专人保管。2.3.2 注意防火、防潮、防蛀、防鼠,并逐步改善保管条件。2.3.3 保管期间应经常检查保管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2.3.4 挡案保管的时限:2.3.4.1 气瓶挡案资料保管时间为气瓶整个寿命期。2.3.4.2 充装前检查记录、充装记录保管时间至少为壹年。2.3.4.3 设备仪器仪表挡案保管时间为设备仪器仪表整个寿命期。2.3.5 定期销毁超过保管期的档案资料, 但销毁前需列出清单, 经公司 (站)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的档案资料应在目录页上注明“已销毁”字样。2.4 资料的利用:2.4.1 档案资料只供在站内查阅,一般不外借,如确有需要,必须经站领导批准,但一周内必须归还。案卷借出和归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2.4.2 阅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涂改。3. 检查考核:3.1 对于各类档案资料填写、归档不认真者,给予经济考核。3.2 由于保管不善、遗失和损坏的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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