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和监察规定1 目的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压力管道管理。3 编制依据-劳部发1996140 号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4 管理要求或规范4.1 安全管理4.1.1 有关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a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压力管道管理制度。b 按有关规定组织审定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工程项目设计,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并组织竣工验收。c 制订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组织并帮助有关单位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安全评估
2、和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安全。d 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e 负责组织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压力管道安全工作经验。f 组织研究并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g 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h 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4.1.2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a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b 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3、。c 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d 建立技术档案。e 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f 制订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g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应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h 对输送可燃、 易燃、 易爆或者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视检查制度,指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救队伍,并定期演练。i 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j 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4.2 安全监察4.2.1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对其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4.2.2 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压力管道的要求一致。4.2.3 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无损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