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定期自检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1.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项目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公司每季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结合月度安全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安技、设备(电气)和项目部门的领导。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3、突击检查即公司不事先通知项目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4、检查内容:(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2) 、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3) 、特种设备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4) 、特种设备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5) 、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6) 、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7)
2、 、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8) 、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11) 、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5、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公司管理部门存档。6、隐患整改:(1)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项目签收,一份由公司管理部门存查。(2) 、项目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划书面报告特公司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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