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评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新大地公司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评估管理:一、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防治管理工作,搞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作业场所空气的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标准(见表格) 。三、职业危害检测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1、总粉尘: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每 6 个月测定一次。2、呼吸性粉尘:作业场所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 3 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 6 个月测定一次。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一次。3、粉尘中游离 SiO2 含量每 6 个月测定一次。4、粉尘检测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按时上报。四、粉尘检测的仪表、仪器必须按时到经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归口单位鉴定合格。五、通风部要对检测报表、粉尘分散度、游离 SiO2、仪表、仪器的送检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种防尘设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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