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职责一、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并规范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的职能,落实责任制,促进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职责。二、适用范围本职责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所有从事职业病管理的相关人员。三、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管理人员职责(一)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是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是企业职工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1、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2、审议、审批本企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标准,制度,督促在企业的执行实施;3、审议、批准职业卫生方面
2、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筹集,提供职业卫生工作所需资金;5、研究重大职业卫生问题并做出决策;6、组织调查处理重大职业危害事故;7、协调指导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二)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职责职业病防治办公室是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日常专门办事机构,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的开展工作。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检查、督促企业各有有关职业卫生制度在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和考核工作;3、起草修订企业有关职业卫生制度、文件、标准。4、负责尘毒监测,职工健康和建档建卡。5、负责职业病的防治和药品的发放。6、负责职业病事故的调整、分析、处理及
3、统计报。7、参与三建工程,“三同时”的审查、论证、验收工作。(三)各基层单位科(室)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职责。各基层单位科(室)一把手是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单位、科(室)副职在做好分管个人工作同时,协助一把手全面做好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1、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主针、法律、法规,提高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觉悟。2、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有关职业卫生规定、制度,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时参加体检。3、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并检查督促职工穿戴好防护用品、维护、使用好防护设施、器具、遵守职业卫生规程,下班后严防尘毒带入生活区、办公区危害他人。4、安全员每周对上岗职工穿戴防护用品、使用防护措施、器具情况检查不少于两次,发现违规应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每月 25 日前汇总上报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备案。5、参与协助职业卫生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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