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 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执行督促执行。2、根据矿井机构设置,明确各班、组、人员职责。3、制订矿井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惬意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5、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经常检查各班、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解决。7、经常听取各单位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建立预警机制,对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 申报等工作。10、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11、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并研究处理。12、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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