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长是学校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学校安全,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树立“防火防水防盗,人人有责”和“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消除隐患,提高防患意识。责任事故,谁监管,谁承担。二、学校内严禁动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要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有专人负责,确保防火安全。严禁任何人在书库、阅览室、计算机房内吸烟。三、值周教师和行政必须在每天离校前,对书库、资料室、阅览室、各部门办公室等处进行认真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水源,防止因电源没有切断造成火灾,没有关闭门窗造成书刊被盗。四、不私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私藏枪支和凶器等。发现火情要及时扑救,立即报告消防监控室:发现公共财务丢失、被盗,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侦破工作五、学校教职员工因私自使用电炉、电器、乱拉电线、用火不当、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灾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并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六、学校内严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七、建立健全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网络,层层落实防火防水防盗安全责任制,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定期对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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