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学校用电安全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二、学校线路一律由学校统一组织施工,任何个人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三、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学校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四、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24 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六、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七、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每月组织 1 次线路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八、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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