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一)用水安全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健康,特规定如下:1、及时修缮、整改水井、电机等用水设施设备。2、在水池、水管等地方安装安全用水警示牌。3、向学生宣传用水知识。4、不许学生私自到水井提水、用电机抽水。5、不许学生喝生水,学生可以自备水,学校可以准备适量的热水。6、严禁小贩到校门口卖冰棍、汽水等。7、及时处理学校存在的污水、以防污染水源。8、作好水源消毒防范工作。9、提倡节约用水,定期检查评比。(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
2、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
3、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
4、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9.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 120 急救电话。10.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11.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12.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三)用气安
5、全管理制度1、明确学校食堂安全用气的责任人。责任人要教育、指导和督促食堂炊事员做好安全用气工作;每周至少对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2、食堂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的安装必须由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拆卸、搭接、安装。3、食堂购买的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4、使用天然气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不能因粗枝大叶酿成烫伤、火灾、爆炸、 煤气中毒等造成国家和个人财产损失, 殃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事故。5、液化气罐切勿倒置、防止泄漏;气瓶使用后要牢记关闭阀门,特别突遇停气更应牢记,严防因燃气泄露酿成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6、发现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有漏气现象,应及时报告食堂司务长,及时请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前来维修。7、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杜绝学生接触燃气设施设备的一切可能,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8、因麻痹大意酿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造成校产损失要赔偿,并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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