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学校预防学生溺水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杜绝或减少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中小学学生的生理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二、建立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机构。成立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教师为成员的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三、加强管理,严明纪律。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四、坚持每节课点名制度。
2、任课教师进入课堂后一旦发现学生缺课,要迅速查明缺课原因,及时通知家长,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学校。五、配合有关部门,在湖边、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监督管理员。六、深入开展游泳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采取班、队会、标语、黑板报、专题报告等形式,用游泳溺水死亡的案例教育、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七、每年夏季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 拒绝溺水”学生安全教育活动。让每一位学生认识到私自下河游泳的严重危害性,懂得生命的珍贵,在思想意识上构筑珍爱生命、拒绝私自下河的防线。八、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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