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安全委员会、 经理、 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部门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 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8、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9、负责本部门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0、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直到基层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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