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吊工职业健康职责责任人员:吴艳华 薄强 周卫东 朱伟 郝涛责任范围:1、贯彻落实职业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企业内部职业健康规章制度。2、对岗位业务活动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对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作业安全负责,对岗位操作规程和制度的执行负责,对岗位应急处置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负责。3、 严格遵守油田职业健康禁令和“七想七不干”的工作要求和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4、负责行吊、索具的安全检查、操作和维护。5、正确识别工作中的危害和风险,落实防范措施,按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6、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做到职业健康。7、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加强自我防护,保障职业健康。8、积极参加职业健康活动,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技术素质。9、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考核标准:(1)认真落实本岗位职业健康职责。(2)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职业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3)事故发生后,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参与抢救和应急处置,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生产安全事故,不得破坏事故现场、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有关证据,阻挠事故调查处理。如有违反考核标准的行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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