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1 总则1.1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1.2 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1.3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2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2.1 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的职责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发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具体职责为:2.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1.2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设置与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主管,负责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1.3 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 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 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2.1.4 对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通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
3、危害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2.1.5 亲自参加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 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2.1.6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2.2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须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为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如下:2.2.1 组织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2.2 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2.2.3 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2.2.4 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管理
4、档案。2.2.5 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2.2.6 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2.2.7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劳动者、工会代表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2.2.8 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2.2.9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2.3 技术部门的职责2.3.1 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职
5、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3.2 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来源、 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2.3.3 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2.3.4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2.4 专(兼)职业卫生主管职责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2.4.1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4.2 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2.4.3 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及管理档案。2.4.4 组织
6、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2.4.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4.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2.4.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2.4.8 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2.5 工作场所负责人、车间负责人职责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2.5.1 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5.2 组织对本工作场所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2.5.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2.5.4 定期组织本工作场所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措施。2.5.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2.5.6 对本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2.6 劳动者职责2.6.1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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