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因素辨识、评价与控制程序1. 目的识别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评价风险因素,从而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并在新问题出现或其他情况时对其进行更新和持续改进。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及更新。3. 定义危害辨识:辨识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4. 职责4.1 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安全健康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与更新工作。4.2 其他部门按照程序要求辨识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因素,并进行初步评价。4.3 相关部门负责安全健康危害因素的处置。5.
2、管理规则及流程5.1 职业安全健康危害辨识评估和控制5.1.1 按职责分工,成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委员会,对存在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进行辨识与评价。5.1.2 危害因素辨识的范围必须覆盖公司的生产作业活动全过程。5.1.3 辨识依据1)国家、政府各部委颁布的政策、法规、标准、规定、条例等;2)当地的地方法规、标准、规定、条例等;3)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及认证结果或反馈的信息。5.1.4 危害因素的辨识方法1)直观经验法: a. 对照、经验法、b. 类比方法。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各部门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对本部门内生产作业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分析、判断,找出可能对职业安全健康不利
3、影响的各类危害因素。5.1.5 评价依据:1)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行业协会的规定;2)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因素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频次;3)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因素对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程度;4)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因素对公司发展的影响程度;5)社会、员工、投资方对职业安全健康的要求。5.1.6 评价方法1)由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委员会组织对潜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评审;2)职业安全健康风险评价采用“风险评价指数矩阵法”。3)风险分类:不可接受的风险称为重大风险,不希望有的风险称为重要风险。4)评价结果应形成各岗位安全及职业危害风险评估报告 。5)根据风险程度及公司能力和发展规划,制订相关的纠正或预防措施。5.
4、1.7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 须对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因素重新进行辨识与评价1)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变更和增加时;2)发生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污染事故后;3)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时;4)第三方审核或监测提出新的要求时。5.1.8 风险控制措施1)不需要评审即可接受的风险:不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2)有条件接受的风险:通过评审决定是否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如需要,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同时,需要通过监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3)不希望有的风险:应努力降低风险,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应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实施措施减少风险。在该风险与严重事故后果相关的场合,进行进一步的评价,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的长远控制措施和当前简易可靠的控制措施;4)不可接受的风险: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1. 相关文件现场安全与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管理程序2. 表单各岗位安全及职业危害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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