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服配发及使用管理规定一、管控目的规范员工工作服的申报、购买、配发程序,加强使用及费用管理。二、管控范围公司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三、管控对象公司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工作服配发、使用、管理工作四、管控内容1 工作服配发范围、标准、时间1.1 工作服的配发范围为:生产车间:公司各生产车间员工相关部室:公司办公室、销售部、采购部、质控部、技术研发部、生产部各科室。1.2 工作服的配发标准:1.2.1 夏装每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一件;春秋装每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一件。1.2.2 工作服对新招人发放时,第一年夏装和春秋装各发两套,并且一年内不得领用两次。1.2.3 对其他工人工作服配发执行以下标准。1.3
2、 工作服的发放时间:夏装每年 5 月份,春秋装每年 10 月份。2 工作服的申报及购买2.1 各车间部门根据生产安全部门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如实上报本车间部门在岗员工数量以及所需工作服的规格,由生产安全部门统计备案。2.2 生产安全部门对车间申报的人员和工作服数量,结合公司人事部门对其进行核实,并根据新项目的发展情况,预留一定库存,统一预算,向公司采购部门申报购买计划。2.3 公司采购部负责按申报计划及时招标购买到位。3 工作服的发放3.1 工作服的发放以公司人事部门当月在岗员工人事报表和车间部室所报在岗人员实有人数、规格为标准,以车间为单位进行配发。3.2 工作服配发仅限在岗员工,请假超过
3、15 天员工暂不予发放待复岗后再另行发放。3.3 新入企员工经培训合格定岗一个月后,由车间统一上报领取工作服。3.4 工作服发放时,已调离原车间部室的在岗员工,可到原车间部室领取自己报号的工作服;已调入其它不需工作服岗位,不予发放。3.5 工作服发放后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更换,其他情况不予更换。3.6 由生产安全部门专人监督对工作服进行配发。4 工作服的使用管理4.1 生产车间员工、 基层管理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 并且做到“三紧”。4.2 进入生产车间巡查、检查的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4.3 工作服发放使用不满六个月的员工,辞职时由个人上交成本费用,以现金形式上交公司财务部,经生产安全部门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手续。拒交者,从其工资中按 2 倍金额扣除。4.4 工作服发放周期内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遗失而无工作服使用的,由个人负责;如申报领取,费用自负,以现金形式上交公司财务部。五、罚则1. 工作服丢失、损坏无法使用等特殊情况,个人交费购买(购价) 。2. 工作服一经配发,员工进入生产车间未按规定要求穿着工作服的,按违章操作扣 5 工时/次,扣车间安全分 1 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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