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尘清扫和收集管理制度1 目的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3 职责3.1 管理科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3.2 粉尘所在车间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4 管理规定4.1 粉尘日常清扫由车间员工完成,粉尘所在车间派专人监护。员工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设备两次,上午 6:30-10:30,下午 1:30-4:00,此时间内未完成清扫任务,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专业要求为止。5 清扫要求5.1 严格承担粉尘清扫的安全责任,掌握粉尘清扫安全措施。5.2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
2、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5.3 坚决禁止酒后上岗、迟到早退。5.4 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打架斗殴。5.5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不准穿短袖、短裤及化纤制品服装。5.6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时做好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上下抛物,监护人要始终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5.7 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远离水、电、汽等危险源,以防烫伤、烧伤、电击伤。跨越皮带必须通过通行桥,禁止在皮带上站立、通行。5.8 服从负责人的日常管理,积极工作,禁止消极怠工,接受监督指导,禁止违章、违纪。5.9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如需暂时离开,必须向车间主任请假。5.10 清扫时以吸尘和水冲洗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5.11 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墩布、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工具室或工具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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