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校校长安全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2、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安全工作;3、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协作机制;4、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工作;5、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6、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7、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8、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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