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管安全工作教学副校长职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5完成上级交
2、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五)分管后勤副校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3.加强对食堂、校内超市、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4.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6.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六)法制副校长1.协助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2.协助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结合中小学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及法制教育。3.协助学校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5.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违法案件,督促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6.协助学校与社会、家庭等方面建立联系,完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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