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集体活动安全制度1、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要有安全保卫人员,要有必要的安全措施,要精心进行设计组织。对于小型的活动,也应参照执行。安全措施没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由具体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共同承担。2、学生上下楼,政教处要明确具体的疏散管理人员。在没有明确的时候,由活动主办部门根据当时具体情况进行安排,确保人员正常疏散。3、学生外出活动,应当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在每一个过横道处,都必须安排人员具体负责组织。4、在会场活动,要有安全保卫人员把门,有疏散人员,有组织人员。活动期间任何有任务的教职员工不得离岗、脱岗。一旦发生火灾等不安全事故,只要有一名学生没有撤离,任何有任务的教职员工不得撤离。5、学校或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必须有教师跟随活动的始终。6、假期学生返校活动,应有安全保障措施。8、正常上课期间和晚自习,任务任课老师和值班教师,不得离岗或脱岗。9、教师开会期间,保卫人员、门卫不得离岗、脱岗,全权负责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10、禁止组织学生外出参观旅游。11、在任何突发事情发生的情况下,任何一名教职员工都必须自觉担负起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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