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范学校安全管理,严肃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2、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措施完善,注意落实,经常检查,不留死角”的原则进行。第二章 机构设置第四条 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金波(负总责)副组长:章前进负责路畔片(路畔、路边、折都、前坊)刘金寿负责邓圳片(坂上、皂桥、方凡、李塘)胡守建负责社庚片(社良、张家、滨塘、蔡畲)王君毅负责土桥片(同坂、李梅、周坊、土桥)夏黄楠
3、负责枧头片(枧头、培源、花圳、桃源)组员:许道鹏吴黎明、张新建 各班主任包班:各校制订包班人员(班主任负责本班所有安全工作)行政值周:章前进、胡守建、刘金寿、王君毅、夏黄楠、许道 鹏、吴黎明(二)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前两天安排行政值班人员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组成护校队,加强对校园的巡视力度。(三)值班保卫小组。组长:刘金寿 保安:郭赵胜 门卫:吴日新月。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二)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
4、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三)及时了解安全教育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四)制定维护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处室及年级组开展安全工作;(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六)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费投入到位。第六条 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工作职责(一)处理各班上报的安全事故,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处理;(二)监督值班保卫小组值班情况。第七条 值班保卫小组工作职责(一)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做好来访人员及课间外出学生登记;(二)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
5、校内财产安全;(三)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第八条 后勤组长职责(一)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工作计划,执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领导部门和教职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二)组织部门、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三)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和布置安全工作。(四)定期指导、检查各年级组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安全隐患;(五)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第九条 德育组长职责(一)将学校安全稳定与德育工作相结合,组织
6、德育队伍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工作;(二)注意师生思想动向,组织排查师生之间的相互矛盾,并逐步形成矛盾排查机制。第十条 教导主任职责将学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课时保证。第十一条 总务主任职责(一)定期检查、维护学校设施设备,确保学校设施设备牢固安全;(二)保证为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规定;第十二条 年级组长职责(一)认真执行学校有关校园安全稳定的制度和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是本年级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二)负责组织人员对本年级的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三)关注本年级教室及门前走廊各项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危险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处理。(四)督促班主任严格进行考勤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到校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勤的情况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对年级发生的异常现象,要调查清楚,做好登记,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五)指导本年级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联系家长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第十三条 教研组长职责(一)负责本教研组的日常管理,主持教研组教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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