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险品管理制度为了严格管理危险品,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学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二、化学危险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三、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沙土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六、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八、危险品保管室(柜)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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