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保安工作职责1、保安人员要文明执勤,严格遵守纪律,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24 小时值勤,值勤时衣着整洁、精神饱满,须站岗时要始终保持站立姿态。2、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查验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 )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3、热情、礼貌地接待来校办事人员,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写好会客单。离校时要收取回执单。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应来访者要求,可以与园办公室或者有关老师联系。4、对交代转达的事项应及时传达,交代转交物品应及时通知接收人前来领取,交接班时应对寄存物品和转达事项进行清点交接。5、做好邮件、报
2、刊、杂志的收发工作。6、对从学校运出的物品,进行核查,手续完备方可放行。7、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闭校门。上学、放学和经批准车辆经过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开小门。8、上学时间须注意幼儿动态,在园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严禁家长携幼儿外出。9、认真做好当班的各种工作情况记录,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报告。10、按时开启和关闭所有通道。按时布防周界及报警装置,并做好记录。11、熟悉巡逻区域的基本情况。重要部位,重点巡查。特别是控制和使用水、电、气、化学物品的部门和存放贵重物品的房间。12、巡逻时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13、按规定定期巡逻,巡逻时必须以高度之警惕性实行多看、多听、多
3、闻、多问之做法,发现可疑之人和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控制并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及可疑人员的个人资料。巡逻时必须按所规定之线路、位置巡查各区域,并按要求进行各项登记。检查内容包括治安情况、消防设备设施情况、车辆停放情况、照明设施情况,屋顶和各楼道、安全门关闭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每次巡查后应做好巡查记录,负责盘查可疑人员,及时将闲杂人员劝离,非上学时间负责检查门窗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14、每日晨 7:20 之前、晚 6:30 之后为校园封闭时间,任何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区逗留。有特殊情况需进出的人员或遇施工加班的民工应登记入册备查。15、通过监控系统监视校园情况,做好监控记录。16、监控时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前往查看和处理,如发生紧急事件或案情应立即报“110”、校办和管理处,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17、监控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禁止非监控人员操作设备。18、有人强行闯入园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幼儿和老师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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