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3住院部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科室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
2、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9 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 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15医疗废物每日收集并存储在存储间。16医疗废物每日存储要有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记录应保留三年。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