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为医院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二、组织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与落实。三、广泛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检查、评价、考核,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五、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通报季度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六、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 、纠纷病案的讨论。七、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八、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九、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十、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十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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