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行为,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合理、经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 河南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一、医生:应根据病人诊断结果为病人选择合适的药物,严禁医生开大处方、乱开贵重药品,实行大处方登记跟踪制度。对不合理用药的大处方,给予医生业务警示,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二、药学技术人员:应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药学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认为存在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
2、,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三、护理人员:应做好最后把关工作,发现有不合理使用或其他失误的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并作处理。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应认真执行。患者出院带药,一律由护理人员代领送到床前,并详细介绍药品名称及服用办法。四、抗菌素的使用管理:要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医师非限制使用、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的权限,严格处方行 为,落实分级管理要求。同时要建立健全医院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和评价制度,将药
3、物的合理应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规范医师的用药行为。五、特殊药品的使用:1、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才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2、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专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放。3、每张处方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4、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5、医院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6、医院供应和调配医疗用毒性药品,凭执业医师的正式处方。调配处方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执业医师重新审定后再进行配制。淮滨县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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